腹有诗书气自华
-记禹城法院民二庭庭长刘东兴
3月24日,一场春雨后的禹城市法院办公大楼显得格外清新。在这里,笔者见到了民二庭庭长刘东兴,近一米八的大个子,光头,一口东北腔儿透着豪爽,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儒雅之气,给人一种亲切感和安全感。
刘东兴有个业余爱好,那就是书法,他的字遒劲有力,笔走龙蛇,飘逸灵动,在上级组织的比赛中,他的书法作品屡屡获奖,他也由此成为同事心目中的“书法家法官”。
然而,更让人佩服的,是他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坚守。他从1995年来到法院工作以来,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副庭长、庭长,始终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的朴素信念,用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篇章。近3年来,他在审判岗位年均办案200多件,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76%,由此他连续多年被评为禹城法院先进个人,2017年被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为了16名农民工兄弟的笑脸
“刘法官办案真是‘中’,这下俺们可安心咧……”去年10月份的一天,一位操河南口音的农民工兄弟来到禹城法院,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刘东兴手中,感谢他为16名农民工兄弟讨回了工资。
原来,河南的吴某等16位农民工来到禹城市某建筑置业公司务工,主要负责工程的防水工程,老板答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就给发工资,朴实的农民工兄弟也没说什么,泥里来,土里去,辛勤的汗水和着泥水在脚下流淌,辛苦打拼了一年多。可到了工程完事验收合格后,建筑公司老板却“变了卦”,以没钱为由拒不发放工资,让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儿”。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建筑公司老板以农民工所施工的防水工程出现严重的漏水现象,建筑质量不合格为由将民工们告上了法庭,让他们承担所谓的经济损失近二十万元。
辛辛苦苦劳动了一年多,一分钱的血汗钱拿不到不说,还摊上官司,倒赔人家近20万块钱,感觉“天塌下来”的农民工们,个个蹲在简陋的木质工棚里,垂头丧气,欲哭无泪。
“太欺负人了,咱们告这个黑心老板!”
“可咱们是外地人,人家有钱有势,这官司咱打得赢吗……”
16名农民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一纸诉状将禹城市某建筑置业公司告上禹城法院,案子很快就分到了刘东兴手中。
刘东兴一方面安抚农民工们的情绪,一方面要求置业公司提交相关证据。为避免损害民工们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工们能够尽快领回工资,他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本案。一连七、八天,刘东兴跑工地、进工棚,多方调查了解情况,终于查明建筑老板伪造证据企图逃避付款义务的事实,他给建筑老板讲事实、说法律、做工作,在法律和证据面前,置业公司的老板低下了头,并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使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巧解百姓千千结
民二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琐碎而复杂,当事人法律意识缺乏,容易感情用事。但众多棘手案件在刘东兴的手上,常能化干戈为玉帛。
在刘东兴看来,大部分纠纷解决起来自有窍门,“解决纠纷就像拆绳结一样,找准了关键,轻轻一拉就开了”。无论采取什么方法,把老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用心解决纠纷,是最好的办法。
“感谢法官解开了我们心中的疙瘩!”随着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提笔签字,一起民事案件在刘东兴的努力下,成功调解结案。
青年杨某看中了禹城城区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住宅小区的一所楼房,并很快与某地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缴纳了首期款18万余元,剩余的一半房款则向银行按揭贷款。
后来,因房地产商所建一期房屋未通过综合验收而逾期交房,业主与房地产商发生了矛盾冲突,所以杨某未继续缴纳房款。几年后房价上涨,原来市值三十多万的门市如今已涨至四十多万,房产商为获得更大的利益,想趁机解除合同。很快,该房地产商将杨某告上法院,以杨某未继续缴纳房款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杨某支付逾期违约金。
杨某收到法院传票后,考虑到是自己违约在先,所以十分担心,抓住刘东兴的手不停地说道:“我不是有意违约,是对方交房违约在先啊!”刘东兴仔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购买房屋是人生的一笔大消费,对双方而言都是重大利益,他给开发商和小杨分别做起了工作,从诚实信用讲到了合同履行、违约、解除等等,整整一天的时间,他劝说双方继续按照合同履行,维护双方的利益。终于,在刘东兴不辞辛苦的调解下,杨某补缴了房款并支付了违约金,而开发商也申请了撤诉,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调解是一门艺术。只有技艺高超、底蕴深厚的法官,才能让调解开出美丽的“艺术之花”。为了提高调解能力,刘东兴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在长期的实践中,他总结出的“找准症结,摸清心态;掌握时机,把好火候;分清是非,辩法明理;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轻重有别,灵活进行”这一原则,以及“全程调解”、“温馨调解”、“类型化调解”等方法,把调解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应该做好的工作,都作了全面而系统的概括,针对性和实用性都很强……深厚的法律功底,较高的人文素养,高超的调解技巧,使刘东兴在工作中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促进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槌千钧,法在人心。刘东兴时常感慨地说:“对当事人来说,他们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所以,法官每一次敲法槌都应慎之又慎,尽可能化解矛盾纠纷,用天平称出"和谐"的分量。”